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51 ›› Issue (6): 14-22.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9.06.002
高国希
GAO Guo-xi
摘要: 为什么道德和法律可以相提并论?它们能够结合在一起的理由是什么?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的特殊价值形态,表征着这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志需要和意义追求。社会的主流价值通过制度和信仰系统维系,现代国家和法律的合法性、合伦理性依据,正是基于正义。道德与法律建基于同样的价值根基和意识结构。康德把"道德"(与"自然"相对的"自由")学说分为"法权论"与"德性论",儒家传统把礼、法(刑)、德、政相结合,说明了结合的依据与悠久历史。法律有其价值基础,满足道德或者正义的一定条件,才能称为良法,衡平法就被认为是源于绝对的自然法则、高于人类法的"自然正义"而用来对人为法的纠正。立法家需要理解立法的艺术、立法的原则和精神。法律法规应当是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的体现。法律服务于社会目的与利益,法的规条具有内在的意蕴、精神、良知。德需要法的保障,法律也着眼于美德和人性的提升,政府有责任培养公民道德、公共德性。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法治德治的内涵和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