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48 ›› Issue (2): 126-135.doi: 10.16382/j.cnki.1000-5579.1016.02.016
戴勇,唐书传,殷正元
DAI Yong,TANG Shu-Chuan,YIN Zheng-Yuan
摘要: 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要求我们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食品可追溯系统,但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建立需要有效的激励机制。可追溯系统的激励机制可以通过由可追溯技术的应用程度和可追溯技术的精确程度定义的责任成本函数的引入来实现,基于责任成本的定价激励有效提高了可追溯系统实施的效果。在未引入责任成本的情况下,供应商倾向于选择低追溯度来逃避责任;引入定价激励后,若食品价值足够或建设成本较低,定价策略能在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起到激励供应链成员提高追溯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