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50 ›› Issue (5): 44-48.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8.05.006
纳日碧力戈1, 张梅胤2
NARAN Bilik1, ZHANG Mei-ying2
摘要: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中医药包括少数民族医药,"蒙医入中"借此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这一分类固然属于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的背后是国家利益。从国家视角出发,"蒙医入中"是自上而下构筑中华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蒙医入中"代表了主体精英通过分类认同实现文化认同的努力,为中医"增容",让"中"字提高弹性,同时也把各种文化人群包括进来,发挥他们的主体性,从各种各样的差异性中寻求重叠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