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51 ›› Issue (1): 109-116.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9.01.013
朱新
ZHU Xin
摘要: 马基雅维里将古罗马政治体制(无论是王政时代还是共和国时期)描述为"公民生活"(vivere civile)。对何为马氏的"公民生活",剑桥学派学者斯金纳的共和主义诠释在学界占有主导地位。斯金纳把它理解为一种独立于外在强权的政治生活,在其内部公民能够自我治理,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事实上,"公民生活"这一概念的核心并不在于公民的积极参与,而在于法治。马氏的"公民生活"继承了古罗马法学术语"civilitas"的内涵,它和专制相对立,是一种由法律和制度支配的政治共同体形式;它既可以王国形式也可以共和国形式呈现,但马氏对共和国形式的"公民生活"具有一种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