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41 ›› Issue (3): 24-27.

• 世界诸宗教的平等观·笔谈 • 上一篇    下一篇

简析伊斯兰教的平等观

葛壮   

  1. 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 上海, 200020
  • 出版日期:2009-05-30 发布日期:2009-05-30

  • Online:2009-05-30 Published:2009-05-30

摘要: 伊斯兰教的平等思想,不仅体现在伊斯兰教义与安拉的个人榜样中,还直接从其传统的经济制度实践上得到显现。在教义上,伊斯兰教认为信徒不管种族、贫富、贵贱的差异都是安拉的子民,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同时,伊斯兰教也主张对异教徒“卡非尔”、甚至不遵从真主戒律的纵欲者和行为不端之人,给予谅宥和宽恕,并提倡和睦共处。在社会经济制度实践中,伊斯兰教在历史上还将平等观念直接运用于“乌玛”(意为“公社”)的建立上。在“乌玛”中,穆斯林成员彼此视同手足,社会地位相互平等,共享生活资源,体现了穆斯林民族的平等追求与和谐社会的理想。

关键词: 伊斯兰教的平等观, “乌玛”, 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