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Vol. 37 ›› Issue (6): 65-69.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05.06.009
陈锡喜
Xi-xi CHEN
摘要:
列宁晚年在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过程中, 对党的建设提出了“适应群众”、划分党和苏维埃的职责”、“加强集体领导和监督”等原则, 反映了共产党从领导人民革命到领导国家建设的地位变化所产生的调整党同领导对象关系, 以及加强党的民主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它启示我们, 在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 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关系, 把巩固共产党领导地位的思路逐步转变到强化执政意识的轨道上来, 形成作为领导党的主体性与作为执政党的客体性相统一, 以及承担改造社会的无限责任和适应社会需要的有限责任相统一的意识; 同时要正确处理党的民主和集中的关系, 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思路集中到加强党的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来。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