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金融监管的主体和对象不同, 各国或地区形成了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通过对一元化或多元化、专业化或非专业化、竞争或垄断的金融监管主体模式的比较, 以及对分业监管或功能监管、集权型监管或分权型的金融监管组织模式的比较, 我们可以得到重要的启示, 即我国应该逐步建立专业化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功能型的金融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
苏同华. 金融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35(3): 96-101.
Tong-hua SU. An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Study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Models[J]. J. East China Norm. Univ. Philos. Soc. Sci, 2003, 35(3): 9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