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司法协商制度包括被告人与检察官的协商(“辩诉交易”) 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协商(“刑事和解”)。通过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商制度的分析研究, 可以为我国建立刑事司法协商制度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概括而言, 研究该主题的现实意义有三: 一是它有助于破解中国语境下亟需解决的公平与效率之争这一现实难题; 二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简易程序和“简化审”制度需要刑事司法协商制度予以弥补; 三是需要总结和修正已有的立法缺陷和不足。
中图分类号:
王永杰. 从对抗到对话: 中国语境中的刑事司法协商制度[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39(2): 92-98.
Yong-jie WANG. From Antagonism to Dialogue: An Outline of the Criminal Juridical Consultative System in Chinese[J].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2007, 39(2): 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