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41 ›› Issue (4): 60-66.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09.04.007
吴新民
摘要:
美国哲学家刘易斯认为, 逻辑实证主义知识论的“经验意义要求”这个基础不适当:一方面, 如果接受了这个基础, 就会把某些限制强加给“重要的哲学讨论”;而在另一方面, 又会使人的思想局限在难以容忍的范围内。通过阐述逻辑实证主义知识论, 可以探析名称的涵义与指称、意义与证实的关系, 以及“逻辑实证”的局限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