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0, Vol. 42 ›› Issue (4): 28-36.
曹树基 高杨
摘要: 石仓的“送户票”与“收粮字”所反映的土地交易中间过程,证明了浙南山区地权之分化。
虽然当地并无“田底”、“田面” 或“田骨”、“田皮” 之称谓,却有“田底” 与“田面” 分化之事实。“田面”之出卖,本质是抵押。由此而推论,只要存在土地的信贷市场,就一定存在“田底” 与“田面”之分化。从这一观念出发,我们对于中国乡村地权分化及其相关问题,就有了完全不同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