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46 ›› Issue (2): 131-137.
1、吕君,2、逄亚南,1、常昕媛
LV Jun, PANG Ya-nan, and CHANG Xin-yuan
摘要: 很多发达国家推行制造商责任延伸制度,以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WEEE)的回收再利用效率,其中美国和日本是推行这一制度比较早的国家,同时都与中国有相近的产品立法范围,具有值得借鉴的丰富经验。比较研究发现,美国的收集循环体系采用集体制造商责任延伸CPR模式,而日本收集循环体系采用个人制造商责任延伸IPR模式;美国的资金体系由制造商付费,并根据回收份额和市场份额联合配置集体成本,而日本资金体系则由末端用户付费,并运用循环票据进行信息跟踪。美国和日本的实施模式对我国有效推行WEEE制造商责任延伸制度颇具启发,我国应当构建合理的基金征收机制、完善补贴配给机制、促进IPR模式的推行并培育消费者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