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41 ›› Issue (3): 32-35.
夏金华
摘要: 佛教的平等观念,为古代印度的释迦牟尼亲手所创。相对于其他宗教、中外哲学或思想家的观点来说,它有着非常鲜明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年代上为全球范围内最早提出,并在僧团内部全面加以实行。其二,佛教主张的“众生平等”包含了生命权利和成佛权利两方面的内容。佛教平等观的这些特征主要体现在“不杀生”的戒律以及一系列保护弱小生命的行为方式上。所有这些,曾经对许多中国哲学家(包括反对佛教者)产生过重要影响,而且至今依然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