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56 ›› Issue (5): 116-129.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4.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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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 种瑞璇
Ben Li, Ruixuan Chong
摘要:
结合当下ESG体系的全球最新实践,以及我国申请加入CPTPP的现实需求,国企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的制度建构具有重大意义。CPTPP强调环境法律的高标准、有效性、透明度以及对成员国和企业环境责任监管的程序性,在CPTPP框架下国企可以参与制定、完善自愿性机制环境绩效标准,补充国内对于环境的监管措施。借鉴CPTPP其他成员国相应经验,应统筹考量ESG治理体系及CPTPP环境规则的相应要求,鼓励对接ESG的国际通行标准,平衡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与绿色补偿机制,量化环境社会责任披露标准,采取规范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参与等举措来持续提升国企国际竞争力,助力我国加入CPTPP。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