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45 ›› Issue (1): 32-37.
陈亚军
CHEN Ya-Jun
摘要: 行动总是有意向的,意向构成了行动的理由。但并不是所有的意向都能成为行动的理由,意向是否可以成为理由,不是由行动者说了算的,它涉及到社会视角。从社会视角看,行动可以是有理由而无意向的。个人负责意向,社会保证理由,理想的行动是意向和理由的一致。只有作为推论结果的意向才是合理的,推论不是个人的事情,是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大家所遵守的实质推论,它不需要还原为形式推论。新实用主义与古典实用主义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加关注理性(语言)对行动的意义,后者更加重视行动对理性(语言)的作用。新实用主义补充了古典实用主义,但同时也偏离了古典实用主义的一些基本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