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58 ›› Issue (2): 46-57.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26.02.005
叶玲
Ling Ye
摘要:
冯契哲学中蕴含着丰富的诗性特质。其一,冯契对理智的规定是:“理智不是干燥的光”,从理论上赋予了智慧以具体性,这是将理智诗化。其二,冯契哲学的理想人格是:平民化的自由人格,是融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知意情、真善美为一体的人格形态,这是对人格的诗化。其三,不同于主流中国哲学史以认识论或逻辑思维为导向的书写方式,冯契在其哲学史书写中同时关注了中国哲学中审美的内容。他以“言志”说和“意境”理论为脉络,以理、事、情的融合揭示了中国哲学中蕴含的形象思维的辩证法,阐发了艺术与哲理的统一,这是诗性特质在其哲学史研究中的展开。其四,冯契早年的文艺创作经历作为其诗人气质的源泉,内蕴于他一生的哲学思考与创作中,使他的哲学书写具有白居易诗歌“老妪能解”的诗性意味;他将平民化的自由人格落实于自己的人生实践之中,以自由思考的诗意人格诠释了这种诗性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