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45 ›› Issue (1): 79-86.
傅红春, 王瑾
FU Hong-Chun, WANG Jin
摘要: 有一种幸福公式是:幸福=收入/欲望。为了“幸福最大化”,可以选择两种完全相反的路径,一种是尽量做大公式中的分子(增加收入),另一种是尽量做小公式中的分母(减少欲望)。前一种路径导致的幸福悖论是“收入悖论”(伊斯特林悖论,以现代西方为代表),后一种路径导致的幸福悖论则是“欲望悖论”(以古代中国为代表)。两个不同的幸福悖论其实是在一个统一的经济学框架之内,这也正是两个悖论的破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