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47 ›› Issue (5): 16-22.doi: 10.16382/j.cnki.1000-5579.2015.05.003
潘德荣
PAN De-Rong
摘要: 诠释学的任务与诠释的对象密切相关。凡注重于文本或作者原意的诠释学,都具有方法论的特征。而植根于德国浪漫主义的本体论诠释学开启了诠释学的一个新的向度,它从意识本身的角度审视诠释现象。伽达默尔诠释学将“理解”本体论化,并将其作为此在的存在之根据,诠释学也因此从关于诠释技术的学说升华为“实践哲学”。诠释学也由此而直接转向了我们的生活世界,转向了我们自身的存在。正是这一转折,使哲学诠释学与认识论渐行渐远。不过,一旦诠释学与认识论分道扬镳,几乎无可避免地会滑向相对主义的理解观。诠释学究竟何去何从?我们从儒家、特别是其《易经》诠释传统中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示。孔子解易“观亓德义”,凸显了诠释的道德向度。若我们将诠释学的任务定位为立德弘道之学,使所有的诠释活动都以“德行”为核心而展开,那么,诠释的方法论也不会沦为纯粹的技术性工具,伽达默尔的诠释学本体论也因具有了一个价值向度而得以避免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此乃当代诠释学所应取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