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44 ›› Issue (3): 31-37.
裴自余
PEI Ziyu
摘要: 在晚清国家观念的现代转型中,除了我们习知的民族国家观念之外,还有一种国民国家的论述,它也是当时思想界对于现代国家建构的一种理论回应。国民国家将国民确立为政治的主体,强调国民平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树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使传统一家一姓之私产的国家成为国民之公产;国民与国家直接的和没有中介的关联,切断了传统君权神授或天命人归的国家论所赖以存在的宇宙秩序与政治秩序之间的纽带,具有鲜明的现代性格。但作为一种外源的、翻译的现代性,“国民国家”又在各种竞争性的阐释中没落:革命派理论家以民族吸纳和取代了国民,以民族国家取代了国民国家,以种族革命作为立国之道;改良派虽有新民以新国、铸造国民的意识,却以有机的国家、集体的国民吞噬了个体的国民,一度还以国民资格不足而误入开明专制的歧途。晚清的国民国家论述中鲜明的集体主义倾向,在当时内忧外患的历史情境中虽不难理解,但也因其不能妥善安置个体的国民在国家中的位置而难以奠定现代国家的观念基础。